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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企业表示,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根据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定义,危废为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或液体废物。随意排放、存储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并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睛接触等方式引发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故,长期接触包括重复接触则有一定概率导致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鉴于危废对环境及人体的危害,危废处理是环境保护的**和难点问题,须经由有资质的企业或机构妥善**处理。
我国危废处理方式主要有资源化和无害化两种。资源化一般是指对被界定为危险废物但是具有较高再利用价值的危废进行回收利用的处理方式。无害化一般是指对危废进行一系列的处理,暂缓或消除其对环境或人体危害性的处理方式。
工业危废产生量
目前,我国工业危废处理行业整体现状表现为综合利用水平较高,无害化水平较低,不同细分行业表现又有所差异。相对来说,资源化利用由于能够回收资源价值,经济性较高,产生危废的企业还能通过出售危废获得收入,因此发展较快也较为充分。而无害化处置技术复杂、处理难度高,而且对于产生危废的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负担,发展较为缓慢,甚至还有大量倾倒丢弃事件发生。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危废处理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 2014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633.5万T,比2013年增加百分之15.1;综合利用量为2 061.8万T,比2013年增加百分之21.3;处置量为929.0万T,比2013年增加百分之32.5;贮存量为690.6万T,比2013年减少百分之14.8。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为百分之81.2,比2013年增加了6.4个百分点。2015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220万T,同比增长16.13;综合利用处置率为百分之83.6,同比增长百分之2.4;2016年我国工业危废产生量达到4850万T。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65.1万T,占**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的百分之23.8;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84.2万T,占**调查工业企业的百分之16.1;非金属矿采选业561.6万T,占**调查工业企业的百分之15.5;造纸和纸制品业490.9万T,占**调查工业企业的百分之13.5。
2016年危废综合利用量为2824万T,同比增长38
2016 年危废综合利用量为2824万T,同比增长百分之38;处置量为1606万T,同比增长百分之37。其中,危废综合利用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即资源化处理;危废处置指将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工业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中,所消纳危险废物的量,即无害化处理。
根据前瞻产业院统计数据,能处理25种以上危废的公司仅占全国总数百分之1左右,处理种类小于5的公司占比达到百分之88,且目前危废处置规模达到1000T/日的企业不足百分之1,大部分企业危废处置规模小于50T/日。这表明,危废处置行业格局分散,大部分危废企业体量小,处理能力较小,这些小型危废企业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根据报告,2016年,危废无害化处置市场CR10仅为百分之6,排名*一的东江环保市占率为百分之1.8,表明市场集中度较低,未来存在进一步整合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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