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欢迎来到鸿誉环境科技!

全国咨询热线:0516-87911759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项目
工艺流程
新闻资讯
解决方案
服务支持
联系我们

NEWS CENTRE

新闻资讯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常见问题

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1/5 18:32:16      点击次数:1646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般固废处理的产量也在迅速增加。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有哪些?鸿誉环境来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

  (1)危险废物的转移,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转移危险废物的联合表格。

  (2)危险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应当向危险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废物被转移。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替搬迁地,应当经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危险废物转移。

  (4)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5)转移危险废物所在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转移危险废物所在地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当及时通知转移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上一条 危废处理多少一吨-化工危废残渣处理多少钱一吨
下一条:工业固废处理采用热处理的原因有哪些

返回列表

您感兴趣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