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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1/5 18:32:16      点击次数:1429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般固废处理的产量也在迅速增加。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有哪些?鸿誉环境来跟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一般固废处理的规定。

  (1)危险废物的转移,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转移危险废物的联合表格。

  (2)危险废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应当向危险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废物被转移。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代替搬迁地,应当经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危险废物转移。

  (4)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5)转移危险废物所在地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转移危险废物所在地以外的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当及时通知转移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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